考生如因自然灾害、突发疾病、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,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、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,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,可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,说明理由,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。
考生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高等数学(一)》等17门课程考试时,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;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,允许使用简单的、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》了解详细规定。
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,按照相关指引申请学历认证。如需帮助,请咨询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(联系电话:020-37626800)。
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,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办理补相片的相关手续。
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:www.eeagd.edu.cn/selfec/。
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:www.eeagd.edu.cn/selfec/。
对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成绩有异议的,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地市考办提出复查申请,具体安排请留意省、市考办公布的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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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深圳大学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招生简章)